关于成立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、滨海实验小学膳食管理委员会的通知
发布:发布时间:2023-11-24点击量:

关于成立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滨海实验小学膳食管理委员会的

  

     根据瑞安市教育局瑞教建〔2023251 号关于印发的关于《瑞安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精神,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,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,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加强学校食堂民主化管理,提高后勤服务质量,加强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和师生用餐安全,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经费的监管,改善师生就餐环境,提饭菜质量,办师生满意的食堂,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、滨海实验小学膳食管理委员会,现将名单公布如下:

行政代表:诸葛建兴  蒋茹倩  王云弟  戴星华  缪文锋

教师代表: 林国铃        陈海琴  林正委  滨海实验小学教师代表一名  

八年级:家长5

九年级:家长5

滨海实验小学家长5

一、为管理好学校食堂,膳管会成员需做好如下职责:

1.膳管会为监督学校食堂的安全运行的社会组织机构,督促总务处管好食堂,提高膳食管理水平,监督食堂日常工作,及时反馈师生对食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,起到学校、师生与食堂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
2.膳管会成员有权不定时对食堂的价格、质量、卫生及服务态度等状况进行检查,公布检查结果,定期召开会议,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,商讨有关事宜,以书面形式送达学校校长室,经行政会研究,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。

3.每学期要对食堂账目进行检查,并将食堂收支情况予以公布。

4.膳管会成员要在毎月食堂采购清单及发票上签字(可以分组签字)。

5.膳管会成员作为师生、家长的代表,要深入群众中,倾听群众呼声,关注社会反映,维护学校的办学声誉。膳管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食堂管理会议。

二、膳管会成员任期内需按时到食堂参与管理监督,在参与期间要挂好身份牌,食材质量验收(6:00—6:30)、食材加工制作管理(7:00—11:00)、学生就餐期间巡视(中午11:30—12:00下午17:10—17:40),如发现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不足,及时反应到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。管理安排如下:

管理人员

周一

周二

周三

周四

周五

值日组长

诸葛建兴

蒋茹倩

戴星华

王云弟

缪文锋

教师代表

林国铃        

 

林正委

陈海琴


莘一中八年级家长代表






莘一中九年级家长代表






滨海实验小学家长代表






 

 

瑞安市莘塍第一中学

瑞安市滨海实验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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